广东将制定省二氧化碳达峰实施方案
作者:奥斯恩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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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广东省政府关于2020年广东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广东省大气、水、土壤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等各项指标均取得突破性进展,或全面达到有关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显示出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
PM2.5年均浓度首次迈入世卫第二阶段标准
在大气环境方面,广东省各项质量指标继续领跑先行。其中,全省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指标连续6年全指标达标,去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5.5%,同比提高5.8个百分点。全省PM2.5年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目标为33微克/立方米),首次迈入世卫组织第二阶段标准(25微克/立方米)。广州、佛山、东莞、肇庆、潮州、揭阳6个2015年PM2.5未达标城市,去年PM2.5年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33.3%,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目标为下降9%)。
空气质量改善也鲜明体现在主要污染物和碳减排超额完成上。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介绍,经初步测算,去年我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4.6%、13.1%、11.6%、6.3%,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预计可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目标(下降20.5%)。
报告透露,下一步我省将积极谋划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组织制定广东省二氧化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能源、工业、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计划,推动分区域、分阶段、分行业达峰行动。特别是深入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碳普惠试点、近零碳排放示范试点,加快推动碳金融创新发展,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交易市场,积极推动抢占低碳技术高地。
国考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
在全流域系统治水的推动下,广东水环境质量也实现重大改善。报告透露,我省71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87.3%(目标为84.5%),比2015年提升9.8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国家考核要求。劣V类国考断面和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527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目标为<1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为100%(目标为100%)。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为89.5%,创近5年来最好水平,入海河流劣Ⅴ类国考断面全面清零。
“两河”“四河”污染治理成效显著。在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去年,淡水河紫溪国考断面水质达Ⅲ类,石马河旗岭国考断面水质达Ⅳ类(目标均为优于Ⅳ类);广佛跨界河佛山水道2015年达到Ⅳ类水质目标,2020年水质保持Ⅳ类;珠江广州段水质2020年达Ⅳ类,丰水期水质不计溶解氧可达Ⅲ类(目标为佛山水道2015年底前基本达到Ⅳ类水质,珠江广州河段2020年底前达到Ⅳ类水质、丰水期达到Ⅲ类水质)。茅洲河共和村国考断面达Ⅳ类(目标为基本达到Ⅳ类);练江海门湾桥闸国考断面达Ⅳ类(要求基本达到Ⅴ类);小东江石碧国考断面不计溶解氧达Ⅳ类(目标为Ⅳ类),均达到省人大决议要求。
在土壤环境安全方面,各项工作也稳步推进。报告显示,全省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面积超过311.0万亩,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措施面积超过14.1万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87.3%,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目标为87%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