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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治理来了!工业噪声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作者:奥斯恩净化 发表时间: 浏览量:482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就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将涉及采矿业,制造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我国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对工业噪声有明确的定义,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生态环境部表示,噪声一直未能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是受限于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没有排污许可的相关内容,2021年12月24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修订后的噪声污染防治法于2022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明确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有了上位法的支撑。

  《征求意见稿》提出,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将噪声纳入环境管理台账。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按本标准规定,在“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中明确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有核发权的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增加和加严记录要求。排污单位也可自行增加和加严记录要求。

  记者发现,征求意见单位名单除了主管单位,还包括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等。

  继“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之后,我国在噪声领域的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正在加快。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声十条”)即将发布实施。据悉,“声十条”按照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的目标,聚焦噪声污染的工业源、建筑施工源、交通运输源、社会生活源,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抓责任落实,到2025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22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2021年全国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行业总产值约115亿元。其中,交通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产值约78亿元,工业企业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产值约15亿元,社会生活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产值约13亿元,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及其他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产值约9亿元。全国噪声领域科研及产业发展已形成一定规模。

  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监测并向生态环境部报送监测数据的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有3521个,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有51046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有2170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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